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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递员在送件过程中撞伤他人,责任谁来承担?
发布时间:2023-06-25 浏览次数:158 信息来源:泰安市君合法律事务所官网



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,如果快递员在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,造成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失,损害赔偿责任该由谁承担呢?一起看下面的案例。


简要案情


2021年6月30日17时45分许,王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在某物流门前处由东北向西南行驶时,遇行人老张步行至此相撞,造成老张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。经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:王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,老张无事故责任。案涉电动三轮车的所有人为A公司,该车辆经鉴定属于机动车,未投保交强险。事故发生后,老张与王某、A公司多次协商赔偿事宜未果,故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王某、A公司连带赔偿其医疗费、残疾赔偿金、误工费、护理费、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共计15万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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