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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普法:借条里写上这句话,打官司更轻松(附:文件规定)
发布时间:2020-07-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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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来源:泰安市君合法律事务所官网
基本案情
老陈和老周,数年前在杭州相识并成为朋友。据老陈称,2017年老周因资金周转需要向老陈张口借1万元,老陈立刻爽快地向老周提供的微信账号转账1万元。
2018年的某天,老周又向老陈借500元,老陈心想数额不大,再次爽快地把钱转到了那个微信账号。2019年,老周再向老陈借款1万元,这次老陈心里泛起了嘀咕:上次借的10500元还没还呢。但碍于朋友情面,老陈还是将1万元转到了老周的支付宝账户。
实际上,老陈经济并不宽裕,把钱借出去后多次想向老周要回来,但每次都欲言又止。直到2019年底,因小孩读书急用钱,自家车险要交钱,以及所在工厂效益不佳,老陈终于鼓起勇气,放下面子向老周催讨借款。但老周一次又一次地以种种理由、种种借口来敷衍老陈,分文不还。老陈万般无奈,将老周告上了法庭。
审理过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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