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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标电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,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也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
发布时间:2021-06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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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来源:泰安市君合法律事务所官网
关于转发人民法院对交通事故涉及超标
电动车生产销售企业依法承担赔偿责任
有关判决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公安厅.局交通管理局、处:
近年来,超标电动车(含二轮、三轮、四轮电动车)在一些地区特别是中小城市逐步蔓延,这类车辆及其生产企业普遍未列入国.家《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》(以下简称《公告》),车辆各项技术指标不符合国.家强制性标准,安全性能差,上路行驶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,且未投保相关保险,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,给道路交通安全、交通秩序、矛盾化解带来诸多不利影响。
对此,一些地方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及超标电动车交通事故的民事诉讼中,依法判决车辆生产销售企业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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